河南工程学院 2021年审核评估推进工作方案
2021-06-02 15:59  

河南工程学院
2021年审核评估推进工作方案


各学院(部)、各部门:


根据《河南工程学院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实施方案》(河工院教〔2019〕98号)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2021—2025年)》(教督〔2021〕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2021年审核评估建设推进工作方案汇总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以评促强”的方针,以“立德树人”为中心,以建设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高水平应用技术大学为发展目标,以加强内涵建设、提高教学质量、坚持推进改革为主线,强化办学合理定位,强化教学中心地位,强化质量保障体系建设,不断提高本科教学工作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

二、组织机构

1.审核评估工作领导小组

长: 刘湘玉 李利英

副组长: 赵金安

员: 袁静波 刘永涛 董浩平
    王永恒 贺金凤 王生交 胡云生

2.审核评估办公室

任: 赵金安

副主任: 刘帅霞

员: 牛吉平 张松顷 马保国 汪诗怀
王俊飞
刘英岩 刘汝举 靳中魁 李振军
耿时晓 杨明明 张瑞林 王晓俊
廖肃然 徐丽萍 田正军 杨安杰
闪惠琴 曹宇旗 卢朝东

书: 李坤全

三、工作原则

1.以学院为基础、以机关为关键,全面开展评建工作。

通过评建工作,横向促进各学院深入开展本科教学改革与建设,提高教学质量,纵向促进各职能部门充分发挥业务管理与服务的职能,围绕教学工作中心地位,为人才培养提供保障与服务。学校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精神,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指标体系”的项目、分级指标及审核点,下达各学院、各职能部门的评建工作任务,校、院同步推进,全面开展评建工作。

2.开展校内自评工作,促进评建工作取得实效。

以评建工作任务为指南,对各教学单位、各职能部门开展自评工作。通过自评,全面总结本科教学工作取得的成绩,查找问题,明确建设方向,推进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强化学校质量保障的主体意识,建立与完善校内自我评估制度,建立健全校内质量保障体系;引导校、院(部)按照“五个度”要求,加强对本科人才培养工作的研究与谋划,科学定位、深化改革、持续改进、持续提升;督促各教学单位、各职能部门加强内涵建设,进一步促进教育教学管理科学化与规范化,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3.加强组织领导,保证评建工作深入开展。

学校成立“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领导小组”,领导全校开展评建工作,对重大问题进行决策;设立评估办公室,贯彻执行“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领导小组”的各项决定,具体开展评建工作。评建工作的各主要职能部门成立“专项评建项目组”、各教学单位成立“教学单位评建工作组”,组织开展本单位的评建工作。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各教学单位、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是自评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在自评工作中发挥核心作用和表率作用。

四、进程安排

1.2021年为对标学习、自评自建阶段。各职能部门、各教学单位应积极学习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教督〔2021〕1号)(文件地址为http://www.moe.gov.cn/srcsite/A11/s7057/202102/t20210205_512709.html),根据“河南工程学院审核评估工作任务分解表”(附件1),细化本单位工作计划,积极开展评建工作。按时、按质完成评建材料的采集、整理与总结,提交相关材料。

2.各职能部门应根据评建工作任务分解,建立本部门评建小组,对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指标体系”中第二类第三种评估体系的各项指标,找短板、查弱项、健全与完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结合部门实际积极开展改革与建设,提出本年度对标建设实施方案。方案应包括建设目标、推进措施、具体工作分工、责任人及预计完成时间节点等内容,明确本部门审核评估工作组成员及联络人,同时填报本部门的“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2021年度专项建设任务责任书”(附件2)。

3.各教学单位是审核评估对标建设任务的主要实施单位,已成立的评建工作组如有人员变动,请于520日前提交教务处(评估督导处、教师发展中心),并对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指标体系”中第二类第三种评估体系的各项指标,制定本学院(部)2021对标建设实施方案,认真梳理本学院(部)对标建设的工作任务,填写本学院(部)的“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2021年度专项建设任务责任书”(附件2)。

4.2021年度建设期满,学校将适时组织专家开展年度自评工作,对各教学单位、各主要职能部门进行自评。各职能部门、各教学单位应支持配合学校自评,通过自评,重点总结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取得的成绩,查找问题,制定下一阶段评建整改工作的任务与措施。

五、工作要求

1.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重在建设,各单位应把软、硬件建设作为工作重点。各职能部门应建立包括例会、督查、考核、整改等环节在内的审核评估工作制度,准确把握每个审核要点的内容、形式以及所应提供的支撑材料,明确责任、任务到人。围绕本部门如何优化配置、服务本科教学与学生成长开展研讨,深入教学第一线,按照审核要点逐一检查,实实在在总结成绩、查找问题,针对薄弱环节提出建设规划、落实建设方案,确保诊断准确、措施到位,相应的管理制度有效运行。

2.20211130日前,各教学单位根据评建工作任务,完成2019-2020学年、2020-2021学年的课程考试试卷、毕业设计(论文)、课程设计、实验实习等反映教学过程的基础材料梳理、归档工作;加强对课堂教学、实验实践教学等的管理,务必做到教学档案严谨规范、支撑材料详实可查。

3.请各相关单位于525日前将实施方案与任务书纸质版(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送交教务处(评估督导处、教师发展中心)评估科(综合楼903室),电子版发送至hngcxypgk@126.com


附件1:河南工程学院审核评估工作任务分解表

附件2:河南工程学院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2021年度专项建设任务责任书



审核评估办公室(筹)

教务处(评估督导处、教师发展中心)(代章)

20214



附件1:

河南工程学院审核评估工作任务分解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审核重点

参与单位

1.办学方向与本科地位


(责任单位:发展规划处)

1.办学方向与本科地位


(责任单位:发展规划处)

1.1党的领导

1.1.1 学校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依法治教、依法办学、依法治校,围绕国家战略需求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情况

党办、校办

1.1.2 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检验学校一切工作根本标准情况

1.2思政教育

1.2.1 思想政治工作体系建设和“三全育人”工作格局建立情况

党办、宣传部、马院

1.2.2 加强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和思政课程建设情况,按要求开设“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研究”课程情况

【必选】思政课专任教师与折合在校生比例≥1:350

【必选】专职党务工作人员和思想政治工作人员总数与全校师生人数比例≥1:100

【必选】生均思政工作和党务工作队伍建设专项经费≥20元

【必选】生均网络思政工作专项经费≥40元

宣传部、组织部、人事处、财务处、马院

1.2.3 “课程思政”建设与成效,课程思政示范课程、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以及课程思政教学名师和团队的建设及选树情况

宣传部、教务处、马院

1.2.4 学校对教师、学生出现思想政治、道德品质等负面问题能否及时发现和妥当处置情况

党办、校办、工会、人事处、学生处

1.3本科地位

1.3.1 “以本为本”落实情况,党委重视、校长主抓、院长落实的本科教育良好氛围形成情况

党办、校办、发规处

1.3.2 “四个回归”的实现情况,推进学生刻苦读书学习、教师潜心教书育人、学校倾心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等方面的举措与成效

发规处、学生处、人事处、教务处

1.3.3 教学经费、教学资源条件、教师精力投入等优先保障本科教学的机制建设情况

【必选】生均年教学日常运行支出≥1200元(备注5)

【必选】教学日常运行支出占经常性预算内教育事业费拨款(205类教育拨款扣除专项拨款)与学费收入之和的比例≥13%(教学日常运行支出统计要求见备注5)

【必选】年新增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所占比例(要求见备注6)

【必选】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要求见备注7)

财务处、国资处、实验室管理中心

1.3.4 学校各职能部门服务本科教育教学工作情况,本科教育教学工作在学校年度考核中的比重情况

校办、人事处

2.培养过程


(责任单位:教务处)

2.培养过程


(责任单位:教务处)

2.培养过程


(责任单位:教务处)

2.1培养方案

2.1.1 培养目标符合学校定位、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要、体现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情况

发规处、教务处、二级学院

2.1.2 培养方案符合国家专业类标准、体现产出导向理念情况

【必选】学生毕业必须修满的公共艺术课程学分数≥2学分

【必选】劳动教育必修课或必修课程中劳动教育模块学时总数≥32学时

教务处、学生处、二级学院

B 2.1.3

B2 培养方案强化实践教学、突出实验实训内容的基础性和应用性、注重培养学生应用能力情况

教务处、二级学院

2.2专业建设

B 2.2.1

B2 专业设置、专业建设与国家需要、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及产业发展对应用型人才需求的契合情况

【必选】通过认证(评估)的专业占专业总数的比例

【可选】近三年新增专业数

【可选】近三年停招专业数

教务处、招就处、二级学院

B 2.2.2

B2 围绕产业链、创新链建立自主性、灵活性与规范性、稳定性相统一的专业设置管理体系情况

教务处、发规处、招就处、二级学院

2.2.3 学校通过主辅修、微专业和双学士学位培养等举措促进复合型人才培养情况

教务处、二级学院

2.3实践教学

2.3.1 强化实践育人、构建实践教学体系、推动实践教学改革情况

【必选】实践教学学分占总学分(学时)比例(人文社科类专业≥15%,理工农医类专业≥25%)

【必选】国家级、省级实践教学基地(包括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虚拟仿真实验中心、临床教学培训示范中心、工程实践基地、农科教合作人才培养基地等)数

教务处、二级学院、工程训练中心、实验室管理中心

B 2.3.2

B2 学校与企业、行业单位共建实习实训基地情况

【可选】与行业企业共建的实验教学中心数

教务处、实验室管理中心、外联处、发规处、二级学院

B 2.3.3

B2 毕业论文(设计)选题来自行业企业一线需要、实行校企“双导师”制情况及完成质量

【必选】以实验、实习、工程实践和社会调查等实践性工作为基础的毕业论文(设计)比例≥50%

教务处、二级学院

2.4课堂教学

2.4.1 实施“以学为中心、以教为主导”的课堂教学,开展以学生学习成果为导向的教学评价情况

教务处、学生处、二级学院

2.4.2 推进信息技术与教学过程融合、加强信息化教学环境与资源建设情况

教务处、信息与网络管理中心、二级学院

2.4.3 建立健全教材管理机构和工作制度情况,依照教材审核选用标准和程序选用教材情况;推进马工程重点教材统一使用情况;对教材选用工作出现负面问题的处理情况

【必选】使用马工程重点教材课程数量与学校应使用马工程重点教材课程数量的比例

【可选】近五年公开出版的教材数

教务处、二级学院、社科处、科技处

K 2.5卓越

培养

K 2.5.1

K2 产教融合卓越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及其实践效果

【可选】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数

教务处、二级学院

K 2.5.2 加强课程体系整体设计,优化公共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比例结构,提高课程建设规划性、系统性情况

【必选】本科生生均课程门数

【可选】与行业企业共建、共同讲授的课程数

教务处、二级学院

K 2.5.3 新工科、新农科、新医科、新文科建设以及围绕“培育高水平教学成果”开展教研教改项目建设的举措及实施成效

教务处、二级学院、社科处

K 2.5.4 一流专业“双万计划”建设举措及成效

教务处、二级学院

K 2.5.5 一流课程“双万计划”建设举措及成效

K 2.5.6 优秀教材建设举措及成效

教务处、二级学院、科技处、社科处

2.6创新创业教育

2.6.1 创新创业教育工作体系与创新创业教育平台建设情况

双创学院、团委

2.6.2 将创新创业教育贯穿于人才培养全过程、融入专业教育的举措与成效

双创学院、教务处、团委、二级学院

2.6.3 学生参与创新创业教育积极性及创新创业教育成果

【必选】本科生参加各级各类创新创业实践活动人数及比例

【必选】“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获奖数

【可选】省级以上学科竞赛获奖学生人次数占学生总数的比例

双创学院、教务处、团委、二级学院

3.教学资源与利用


(责任单位:教务处)

X3.1设施

条件

X3.1.1 教学经费、图书资料、校园网等满足教学要求情况

财务处、图书馆、信息与网络管理中心

X3.1.2 校舍、运动场所、体育设施、艺术场馆、实验室、实习基地及其设施条件满足教学要求情况及利用率

后勤处、基建处、体育部、艺术学院、实验室管理中心、教务处

3.2资源建设

B 3.2.1

B2 行业企业课程资源库、真实项目案例库建设及共享情况

教务处、二级学院

B 3.2.2

B2 面向行业企业实际、产业发展需要的应用型教材建设情况

教务处、二级学院

K 3.2.3

适应“互联网+”课程教学需要的智慧教室、智能实验室等教学设施和条件建设及使用效果

教务处、二级学院

K 3.2.4

K2 产业技术发展成果、产学研合作项目转化为教学资源情况

教务处、科技处、社科处

4.教师队伍


责任单位:人事处)

4.教师队伍


责任单位:人事处)

4.1师德师风

4.1.1 保障把教师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把师德师风作为评价教师的第一标准,强化师德教育、加强师德宣传、严格考核管理、加强制度建设,落实师德考核贯穿于教育教学全过程等方面的情况

工会、人事处

4.1.2 教师在争做“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自觉遵守《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方面的情况

4.2教学能力

B 4.2.1

B2 专任教师的专业水平、教学能力、产学研用能力

人事处、教务处、二级学院

4.2.2 提升教师教书育人能力和水平的措施

人事处、教务处

4.3教学投入

4.3.1 教师投入教学、教授全员为本科生授课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建立情况及实施效果

【必选】主讲本科课程教授占教授总数的比例

【必选】教授主讲本科课程人均学时数

教务处、二级学院

4.3.2 教师特别是教授和副教授开展教学研究、参与教学改革与建设情况及成效

【必选】教授、副教授担任专业负责人的专业占专业总数的比例

教务处、二级学院

4.4教师发展

4.4.1 重视教师培训与职业发展,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作为核心培训课程,把《习近平总书记教育重要论述讲义》作为核心培训教材,加强思政与党务工作队伍建设的举措与成效

人事处、教务处、宣传部、马院

4.4.2 加强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基层教学组织和青年教师队伍建设举措与成效

【必选】设有基层教学组织的专业占专业总数的比例

【可选】教师发展中心培训本校教师的比例

教务处、人事处、二级学院

B 4.4.3

B2 提升教师教学能力、产学研用能力、信息技术应用能力,鼓励教师到业界实践、挂职和承担横向课题的政策措施

人事处、科技处、社科处、教务处

B 4.4.4

B2 双师双能型教师队伍和实践教学教师队伍管理与建设情况

【可选】专任教师中双师双能型教师的比例

人事处、二级学院

K 4.4.5 教师赴国(境)外交流、访学、参加国际会议、合作研究等情况

人事处、国际处、二级学院

5.学生发展


(责任单位:学生处)

5.学生发展


(责任单位:学生处)

5.1理想信念

5.1.1 学生理想信念和品德修养

学生处、团委

5.1.2 加强学风建设,教育引导学生爱国、励志、求真、力行情况

学生处、团委、二级学院

5.2学业成绩及综合素质

B 5.2.1

B2 学生综合应用知识能力和独立解决生产、管理和服务中实际问题能力

【可选】在学期间获得国家认可的职业资格证书学生数占在校生数的比例

【可选】本科生以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在公开发行期刊发表的论文数和本科生获批国家发明专利数

团委、教务处、工程训练中心、科技处、社科处、二级学院

5.2.2 开展通识教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的措施与成效

【必选】体质测试达标率

团委、学生处、体育部、教务处、二级学院

5.2.3 社团活动、校园文化、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活动开展情况及育人效果

【可选】省级以上艺术展演、体育竞赛参赛获奖学生人次数占学生总数的比例

团委、学生处、体育部、二级学院

K 5.3国际

视野

K 5.3.1 与国(境)外大学合作办学、合作育人以及与本科教育相关的国际交流活动和来华留学生教育开展情况

国际处、二级学院

K 5.3.2 际先进教育理念、优质教育资源的吸收内化、培育和输出共享情况

国际处、二级学院

K 5.3.3 学生赴国(境)外交流、访学、实习、竞赛、参加国际会议、合作研究等情况

【可选】在学期间赴国(境)外交流、访学、实习的学生数占在校生数的比例

国际处、二级学院

5.4支持服务

5.4.1 领导干部和教师参与学生工作的情况

组织部、人事处、学生处

5.4.2 学校开展学生指导服务工作(学业、职业生涯规划、就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心理健康咨询等)情况,学业导师、心理辅导教师、校医等配备及师生交流活动专门场所建设情况

【必选】专职辅导员岗位与在校生比例≥1:200

【必选】专职从事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与在校生比例≥1:4000且至少2名

【必选】专职就业指导教师和专职就业工作人员与应届毕业生比例≥1:500

学生处、招就处、二级学院

5.4.3 与学分制改革和弹性学习相适应的管理制度、辅修专业制度、双学士学位制度建设情况

教务处、学生处、二级学院

K 5.4.4 探索学生成长增值评价,重视学生学习体验、自我发展能力和职业发展能力的具体措施及实施成效

学生处、二级学院

6.质量保障


(责任单位:教务处)

6.1质量管理

6.1.1 学校质量标准、质量管理制度、质量保障机构及队伍建设情况

教务处、二级学院

6.1.2 加强考试管理、严肃考试纪律、完善过程性考核与结果性考核有机结合的学业考评制度、严把考试和毕业出口关的情况

教务处、二级学院

6.2质量改进

6.2.1 学校内部质量评估制度的建立及接受外部评估(含院校评估、专业认证等)情况

教务处、二级学院

6.2.2 质量持续改进机制建设与改进效果

教务处、二级学院

6.3质量文化

6.3.1 自觉、自省、自律、自查、自纠的质量文化建设情况

教务处、二级学院

6.3.2 质量信息公开制度及年度质量报告

教务处、二级学院

7.教学成效


(责任单位:招生就业处)

7.教学成效


(责任单位:招生就业处)

7.1达成度

7.1.1 学校各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达成情况

二级学院、教务处、招就处

7.1.2 毕业生质量持续跟踪评价机制建立情况及跟踪评价结果

招就处、二级学院

7.2适应度

7.2.1 学校本科生源状况

招就处、二级学院

B 7.2.2

B2 毕业生面向学校所服务的区域和行业企业就业情况、就业质量及职业发展情况

【可选】升学率(含国内与国外)

【可选】应届本科生初次就业率及结构

招就处、二级学院

7.3保障度

7.3.1 教学经费以及教室、实验室、图书馆、体育场馆、艺术场馆等资源条件满足教学需要情况

【必选】生均本科实验经费(元)

【必选】生均本科实习经费(元)

财务处、实验室管理中心、图书馆、体育部、艺术学院、教务处、基建处

7.3.2 教师的数量、结构、教学水平、产学研用能力、国际视野、教学投入等满足人才培养需要情况

【必选】生师比(要求见备注8)

【必选】具有硕士学位、博士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比例≥50%

人事处、教务处、国际处、发规处、二级学院

7.4有效度

7.4.1 学校人才培养各环节有序运行情况

教务处、二级学院

7.4.2 学校人才培养工作持续改进、持续提升情况

教务处、二级学院

7.4.3 近五年专业领域的优秀毕业生十个典型案例及培养经验

招就处、二级学院

7.5满意度

7.5.1 学生(毕业生与在校生)对学习与成长的满意度

学生处、团委、二级学院

7.5.2 教师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满意度

人事处、二级学院

7.5.3 用人单位的满意度

招就处、二级学院


备注:

1. 第二类审核评估分为三种,学校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且只能选择其中一种。

2. 二级指标和审核重点包括统一必选项、类型必选项、特色可选项、首评限选项。

——“统一必选项”无特殊标识,所有高校必须选择;

——“类型必选项”标识“B”,选择第一种的高校须统一选择“B1”,选择第二种的高校须统一选择“B2”;选择第三种的高校原则上选择“B2”;

——“特色可选项”标识“K”,高校可根据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自主选择,其中:第一种与“K1”选项对应,第二种与“K2”选项对应;第三种原则上与“K2”选项对应;

——“首评限选项”标识“X”,选择第三种的高校必须选择,其他高校不用选择。

3. 审核重点中定量指标的具体要求可参考国家相关标准。其中,【必选】是指该定量指标学校必须选择;【可选】是指该定量指标学校可根据自身发展需要和实际情况自主选择至少8项。

4. 表中定量指标计算原则上参照《中国教育监测与评价统计指标体系(2020年版)》(教发〔2020〕6号)。

5. 生均年教学日常运行支出=教学日常运行支出/折合在校生数。教学日常运行支出:指学校开展普通本专科教学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发生的支出,仅指教学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302类)(不含教学专项拨款支出),具体包括:教学教辅部门发生的办公费(含考试考务费、手续费等)、印刷费、咨询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出国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专用材料费(含体育维持费等)、劳务费、其他教学商品和服务支出(含学生活动费、教学咨询研究机构会员费、教学改革科研业务费、委托业务费等)。取会计决算数。

6. 年新增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所占比例(参照教育部教发〔2004〕2号文件):年新增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所占比例≥10%。凡教学仪器设备总值超过1亿元的高校,当年新增教学仪器设备值超过1000万元,该项指标即为合格。

7. 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普通高校教学与科研仪器设备总资产值/折合在校生数(参照教育部教发〔2004〕2号文件),综合、师范、民族院校,工科、农、林院校和医学院校≥5000元/生,体育、艺术院校≥4000元/生,语文、财经、政法院校≥3000元/生。

8. 生师比=折合在校生数/专任教师总数(参照教育部教发〔2004〕2号文件),综合、师范、民族院校,工科、农、林院校和语文、财经、政法院校≤18:1;医学院校≤16:1;体育、艺术院校≤11:1。

折合在校生数=普通本专科在校生数+硕士研究生在校生数*1.5+博士研究生在校生数*2+普通本专科留学生在校生数+硕士留学生在校生数*1.5+博士留学生在校生数*2+普通预科生注册生数+成人业余本专科在校生数*0.3+成人函授本专科在校生数*0.1+网络本专科在校生*0.1+本校中职在校生数+其他(占用教学资源的学历教育学生数,例如成人脱产本专科在校生数)。

专任教师总数=本校专任教师数+本学年聘请校外教师数*0.5+临床教师数*0.5;其中:本校专任教师须承担教学任务且人事关系在本校(原则上须连续6个月缴纳人员养老险等社保或人员档案在本校);校外教师须承担本校教学任务、有聘用合同和劳务费发放记录,聘请校外教师折算数(本学年聘请校外教师数*0.5)不超过专任教师总数的四分之一;临床教师须承担教学任务且人事关系在本校或直属附属医院。


附件2:

河南工程学院
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2021年度专项建设任务责任书


部门名称(盖章): 单位负责人(签名): 填表时间:

序号

专项建设任务

预期目标

完成时间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备注

1







2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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